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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可可 2024-07-27 会计专题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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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在长春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满足下述条件: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出境定居;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要的手续包括: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 提取公积金 的,需要出具***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 (二)网上办理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申请。

2023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须满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必需是无房的,经授权管理核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定是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吉林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提取条件应予以核实,由所在单位出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印章。

法律主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如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吉林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柜台办理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户口簿以及相关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如下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吉林省直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 提取公积金 的,需要出具***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房屋所在地房地产***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购房(销售)***。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如下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同时应携带本人***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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